全市2021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评估验收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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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广元市2021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现发布比选公告,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前来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比选项目及实施时间
(一)项目名称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市2021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评审验收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2年10月底前,因不可抗力因素,可适当延期。
二、采购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大写金额:肆万元整)。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广元市2021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广元市2021年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服务协议》内容,对广元市2021年度工伤预防项目中的工伤预防宣传资料印刷、项目启动及现场安全体验、工伤预防社区宣传示范点宣传、大型工伤预防社区宣传活动、尘肺病高发企业定向宣传、微电影制作、工伤预防媒体宣传、工伤预防网络宣传平台、45家重点用人单位精细化治理、尘肺病高发企业管理提升培训班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广元市2021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对广元市2021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四、信誉要求
(一)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二)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四)不存在国家和行业禁止性准入资格条件。
五、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具备开展工伤预防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培训、宣传资格,原则上从事相关业务2年(含)以上并具有良好市场信誉;
(三)具有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技术人员2人以上,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伤预防、经济学、心理学、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四)具有完善的评估技术和方法等条件;
(五)具有相应的硬件设施和技术手段;
(六)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开展评估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办公条件;
(七)具有两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六、文件获取
(一)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地点: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二号劳动大厦4楼)。
(三)方式: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联系人及电话:昝先生,0839-3307310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