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来源: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28   分享:



广元市失业补助金申指南

一、申领对象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未就业的,可申领不超过 6 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

申领对象不包含因被征地领取失业金期满、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发放标准

参保缴费满 1 年(含)以上的,按 600元/月·人的标准计发;参保缴费不满 1 年的,按 200 元/月·人的标准计发。

、停发条件

领取期满、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死亡、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监禁或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

四、申领时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五、申领材料

无(现场申领需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申领方式

(一)网上申领

1.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12333.gov.cn/portal/index)→“在线服务”→“社会保障”→“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2.微信搜索“四川e就业”小程序→实名登录→“微申报”“失业服务”栏目中“失业补助金申领”;

3.下载“电子社保卡”APP或微信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实名登录→“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二)现场申领失业前最后参保(失业保险发放)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窗口申领。

七、特别提示

(一)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费和抚恤金等其他待遇,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为防止现场集中办理造成人员聚集、拥堵,请符合条件人员尽量选择网上申领方式。

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2年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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