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2022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工伤保险科      发布时间:2022-06-27   分享: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

《广元市2022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于2022年6月15日,经广元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2022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广元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广元市总工会

2022年6月22日




广元市2022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1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94号)要求,依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广人社发〔2020〕18号),结合实际,制定我市2022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工伤预防项目,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推进落实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保护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

二、项目安排

2022年广元市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宣传培训、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三个子项目。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针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三类人员”,采取“小班次、多频次”方式开展线上和线下专题培训(包括线下实操),组织结业考试。项目内容、实施范围、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1。

(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宣传培训项目。面向企业职工及广大群众,通过开展大型工伤预防社区宣传,工伤预防媒体宣传、重点企业定向宣传培训(54户)、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宣传(258户)、工伤预防工伤保险政策业务培训和尘肺病高发企业专题培训,增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风险防范意识。项目内容、实施范围、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2。

(三)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项目。在省区域应急救援广元基地打造1个约340m2集“参观、体验、宣传、培训”为一体的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主要包括:矿山安全、机械制造、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安全、职业病防治、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电气设备等。建成后用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培训学员参观、学习、体验,同时面向社会广大群众免费开放。项目内容、实施范围、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3。

三、项目实施

2022年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宣传培训、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三个子项目,采取分别财评,分别招标采购。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项目完成时间周期可适当调整。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

1.启动准备阶段(2022年3月至6月)

(1)制定计划。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三类人员”调查摸底基础上,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编制广元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计划。

(2)财政评审。编制的广元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计划,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定后,编制项目费用构成明细报市财评中心审核评审。

(3)项目招标。依据市财评中心评审结果,由市社保事务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法规定的程序,从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培训机构中确定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第三方机构。

(4)签订协议。市社保事务中心与中标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至2023年10月)

由第三方机构按照服务协议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协议规定的各项工作,并将实施进度情况报市社保事务中心。市社保事务中心根据服务协议约定及项目进度安排,负责对项目实施全程核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评估总结阶段(2023年11月至12月)

项目结束后,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第三方机构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项目报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形成评估验收报告。

(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宣传培训项目

1.启动准备阶段(2022年3月至8月)

(1)制定计划。确定2022年工伤预防重点行业领域,组织重点领域的企业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申报项目基础上,汇总编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宣传培训项目实施计划。

(2)财政评审。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宣传培训项目,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定后,编制项目费用构成明细报市财评中心审核评审。

(3)项目招标。依据市财评中心评审结果,由市社保事务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法规定的程序,从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及医疗卫生机构中确定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第三方机构。

(4)签订协议。市社保事务中心与中标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

由第三方机构按照服务协议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协议规定的各项工作,并将实施进度情况报市社保事务中心。市社保事务中心根据服务协议约定及项目进度安排,负责对项目实施全程核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评估总结阶段(2023年7月至8月)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完毕后,第三方机构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形成评估验收报告。

(三)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项目

1.启动准备阶段(2022年3月至12月)

(1)制定计划。在省区域应急救援广元基地内打造广元市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用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各级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培训学员参观学习、宣传、培训、体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场地面积及功能需求,编制广元市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项目实施计划。

(2)项目设计。广元市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项目实施计划,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定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项目规划设计公司,对广元市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进行规划设计,编制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项目设计方案。

(3)财政评审。广元市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项目设计方案,经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定后,编制项目构成明细报市财评中心审核评估。

(4)项目招标。依据市财评中心评审结果,由市社保事务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法规定的程序,从具备规定资质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及医疗卫生机构中确定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第三方机构。

(5)签订协议。市社保事务中心与中标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8月)

由第三方机构按照服务协议规定具体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协议规定的各项工作,并将实施进度情况报市社保事务中心。市社保事务中心根据服务协议约定及项目进度安排,负责对项目实施全程核查、全程跟踪、全程问效,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3.评估总结阶段(2023年9月至10月)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完毕后,第三方机构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形成评估验收报告。

四、项目资金来源及结算

(一)基金支出预算。在保证我市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能力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依据我市2021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情况,按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比例确定。2022年工伤预防费预算421万元列入2022年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预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已批复)。

(二)项目资金预算。2022年工伤预防项目预算资金421万元,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预算30.73万元(市财评中心已评审);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宣传培训项目预算193.71万元;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项目预算196.56万元。

(三)费用结算。广元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项目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宣传培训项目,由市社保事务中心与招标采购确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依据服务协议约定向第三方机构支付项目30%-70%预付款,项目完成且评估验收合格支付余款;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项目,由市社保事务中心与比选确定的第三方设计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在项目财政评审结束后支付项目设计费。与招标采购确定的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项目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依据服务协议约定支付项目30%-70%预付款,项目完成且评估验收合格支付余款。

五、项目监督

项目实施过程中,第三方机构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工伤预防项目,将实施的具体工作方案(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措施、组织方式)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等资料,报送市社保事务中心备案并接受监督;市社保事务中心应及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定期将项目进度和实施情况报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区社保事务中心配合实施;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广元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21〕164号)规定要求,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监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牵头适时组织召开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难点问题,确保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作共享。加强信息协同共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时全面掌握本地用人单位工伤事故、安全生产、职业危害治理等情况,根据部门需要,实现工伤认定、职业病报告、安全事故情况等信息数据相互协同共享。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社保事务中心要加强工伤预防项目资金管理,定期公布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工伤预防费用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工伤预防项目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实施工伤预防的第三方机构要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附件:1.广元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提升培训工程实施计划表

2.广元市2022年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宣传培训项目实施计划表

3.广元市工伤预防宣传教育中心项目实施计划表

     (略)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39-3304759 传真:0839-3305419
邮箱地址:gyrsxczx@foxmail.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00号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