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出台“十条措施”向根治欠薪工作“亮剑”
来源: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6-02   分享:

为深入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根治欠薪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松、行动不停、要求不降、力度不减。近日,苍溪县出台十条举措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工作力量,合力根治欠薪。由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根欠办)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资事务中心、县目标绩效中心、县总工会等单位各落实1名在编业务骨干具体负责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以下简称根治欠薪)日常工作,根据全县根治欠薪工作需要服从县根欠办统一调度安排及开展专项活动;在重要时间节点,与县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相应窗口合署办公。

二、实行联挂包案,跟踪督促指导。包案县领导每季度到联挂乡镇和重点项目(企业)督导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单位代发工资、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核心制度落实情况,并适时对存在重大欠薪隐患或发生临时性、突发性欠薪案件、欠薪舆情、欠薪群体性事件的重点项目(企业)进行实地督导。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协同联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压紧压实党政“一把手”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根治欠薪工作台账,对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实行“一对一”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建设单位按月足额将人工费拨付至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若涉及多部门的,须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综合治理,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四、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化解矛盾。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指派专人负责“12345”政务热线等平台派送的工单及现场接(处)访,凡涉及其他乡镇或县级部门管理事项,务必及时互通信息,共同处置。落实欠薪风险问题报告制度,第一时间上报群访和极端事件,对督办案件应在规定时限内书面报告处置结果。

五、强化日常监督,按月开展巡查。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用人单位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劳动合同签订、工程款与工资分账拨付、工资银行打卡直发、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始终紧扣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既定目标,及时发现欠薪行为,做好提醒、督促和线索移送等工作。

六、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住建、交运、水利等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对本领域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县人社局依法查处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发现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向县检察院报送;县检察院及时安排专人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若发现已涉嫌犯罪的及时与公安机关会商后立案侦查;县公安局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以讨薪为名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

七、落实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因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县人社局依法将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并将其重大违法行为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并由县发改局纳入“信用广元”平台管理。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当事人,县级有关部门应在政府资金支持和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及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八、广泛开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加大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等行为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浓厚氛围,要深入企业、工地村(社区),普及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增强维权意识,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九、密切关注舆情,快速稳妥处置。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务必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发现欠薪问题迅速查明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分析、第一时间处置,及时正面发声,严防恶意炒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尽快解决欠薪问题,确保欠薪问题不扩大、不升级、不恶化,做到发生一起化解一起,坚决守住不因欠薪引发网络舆情或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十、严格问责问效,高效推动落实。由县根欠办牵头,会同县目标绩效中心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实地督促检查,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乡镇和县级部门进行约谈提醒,针对久拖不决的重大欠薪案件,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挂牌督办、限时销号,在规定时间内未销号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县根欠办要按月建立乡镇、行业部门履职情况负面清单,每季度通报一次,凡是列入负面清单被通报批评的乡镇和部门,每次扣减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0.2分,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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