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直通车|申请工伤认定时,没有劳动合同要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来源:市社保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24   分享:

在实际情况中,用人单位及职工面临的工伤情况往往比较复杂。假设职工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遇工伤,在工伤赔付过程中就会造成较大困难,所以,我们必须了解,申请工伤认定时,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要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即劳动者应当提供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认定条件的证据。首先,劳动者应提供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应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事故中受到了伤害;再次,应提供证据证明工伤事故是在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最后,应提供劳动者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需要个人提供的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包括银行卡、工资条,用人单位发放的可以证明身份的工作证、服务证、胸卡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考勤记录,工作纪律,或者是工友、同事的书面证明。职工不需要提供上述全部材料,但至少必须提供一种材料,供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规定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提供证据证明职工受伤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的情况,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还规定了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做出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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