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提交以下相关书面材料:
(1)仲裁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根据被申请人数量递交副本(原则上提交打印件);
(2)如需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的授权委托书;
(3)属集体争议的,应推举3至5名代表人,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以下相关书面材料:
(1)仲裁申请书正本一份,并根据被申请人数量递交副本(原则上提交打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如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材料:
(1)律师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公职、公司律师执业单位证明)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3)当事人的近亲属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4)当事人的工作人员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或其分支机构具有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5)当事人所在社区(村)居(村)民委员会推荐的公民提交身份证件、推荐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6)有关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提交身份证件、推荐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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