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组织开展退休干部职工“党纪法规”学习教育
来源:机关党办、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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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市人社局组织开展退休干部职工 “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匡顺华出席并讲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三级调研员李林军应邀参加,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韩飞主持。
期间,宣读了退休人员党史学习教育安排,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黑白人生》,传达了有关党纪法规学习教育要求,听取与会老同志的意见建议。
匡顺华指出,近年来,全市人社系统在职人员接过老领导、老干部、老同志的接力棒,书写了广元人社新辉煌,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十三五”以来,我市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行风建设等近40项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发言,农民工工作连续两年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成功创建“四川省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先进市”,被人社部表彰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为“十四五”时期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成绩的背后,离不开退休干部职工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离不开行之有效的建言献策,更离不开默默的无私奉献。
匡顺华强调,面对新阶段新任务新要求,要再续人社新篇章,必须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付出超常努力,必须紧紧依靠局系统退休人员在内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团结奋进,同心同力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匡顺华要求,全体退休干部职工要保持“退休不退党”“退休不褪色”,着力做到“三好”。一是思想好,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党员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党纪国法,不信谣、不传谣。二要身体好,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参加文体娱乐活动,丰富文化生活,促进身心健康。三要示范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发出好声音、提出好建议、弘扬正能量,引导教育年轻同志、广大群众担当作为。
李林军同志就如何“以案为鉴”抓好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围绕退休不忘纪律规矩、不忘党员身份、不忘职能职责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局办公室、人事科、机关纪委、机关党办有关同志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