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工作 省级表彰拟表彰对象公示
来源:表彰奖励与任免科
发布时间: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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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相关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广元市金融服务中心等3个集体为四川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康学等8人为四川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至3月29日18时。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信函向广元市金融服务中心反映,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广元市金融服务中心
电 话:0839—3269709
通信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一段925号
邮政编码:628017
四川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3个)
广元市金融服务中心
广元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广元市利州区金融服务中心
四川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8名)
康 学 广元银保监分局局长
郝剑波 人行广元市中心支行金融稳定科科长
陈 燕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张 强 苍溪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马书桁 青川县金融服务中心干部
段瑾怡 朝天区金融服务中心干部
庞先卫 昭化区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
牟 蓉 旺苍县财政局债务金融股负责人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