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1-05   分享: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总工会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

广人社办发〔2020〕241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妇联:

为做好新形势下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动女职工组织组建

女职工组织在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企业女职工的“娘家”。各级工会要加快非公有制企业女职工组织的组建步伐,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与特殊权益提供组织保障。同时,要加强女职工干部培训教育,使她们尽快熟悉业务、开展工作,协助和督促企业行政部门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二、加强女职工权益普法宣传

女职工权益普法宣传教育是增强全社会女职工劳动保护意识的重要措施。要不断加强女性权益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平台和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向用人单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使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到女职工劳动保护的重要性,增强企业经营者法治观念、避免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就业平等。加强企业女职工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女职工学法、懂法、遵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强化健康知识普及

要把普及女职工健康教育作为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一是针对女性不同时期生活和心理特点进行“五期”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女职工科学健身,增强保健意识;二是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女职工加强职业病防治教育,提高自我预防能力,促进身心健康。三是开展妇科病普查活动、积极争取有利于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政策,实实在在的为女职工办一些好事、实事。

四、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联合工会、妇联定期监督检查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情况,特别是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权益保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

五、着力办实事解难事

要深入研究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女职工劳动就业、劳动保护、生育保障等权益实现问题,高度关注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女职工权益维护问题,及时掌握女职工权利诉求和发展需求。大力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深入了解掌握女职工生产生活状况,实实在在帮助女职工解决就业和生活上遇到的矛盾、困难和问题。建立完善特困女职工档案,深入开展“助学活动”、“姐妹献爱心”活动、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工作,提高女职工的健康水平和保健意识。进一步研究探索对单亲困难女职工的帮扶、救助措施,着力做好单亲困难女职工的帮扶解困工作。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总工会

广元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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