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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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四川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要求,及时研判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本年度暂停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日期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日期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四、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及我省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个别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四川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