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工伤保险科2020年重点工作及2021年工作打算
来源:工伤保险科      发布时间:2021-02-19   分享: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全市受理工伤案件1099件,已结案1024件(认定为工伤1011件,不予认定工伤13件),其中市本级受理440件,已结案420件(认定工伤416件,不予认定工伤5件);牵头组织医学检查和劳动能力鉴定评审专家会6批次,共鉴定936人;复核县区工亡案件15件; 研究落实疫情期间工伤保险费减免缓政策及市本级2020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方案;处置工伤人员信访投诉7件。

二、特色亮点工作成效及措施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工伤保险政策。开辟疫情期间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因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而感染的医护及相关人员工伤案件并落实相关待遇,消除广大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2020年疫情期间,全市医卫人员、相关防控人员认定工伤8人,其中工亡1人。

(二)全面推进工伤预防工作。研究制定《广元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确定2021年工伤预防9大重点领域和45家重点用人单位,编制《广元市2021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并经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和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全市工伤预工作稳步推进。

(三)健全机制大力提升办案质量。一是健全会商机制。针对重大案件、疑难案件和热点案件,建立工伤科、政策法规科共同研讨会商机制,分析案件的难点,研究解决办法措施。二是健全沟通机制。灵活运用“上下左右思”工作方法,对疑难、热点案件,主动了解借鉴绵阳等周边市州经验做法,征求人民法院意见,并向省厅工伤处请示,争取上级指导支持,确保办理工伤案件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今年市本级工伤诉讼案件3件,一审胜诉率100%。

(四)加强调解有效减少复议诉讼。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劳动监察职能优势,重点针对职工未参保工伤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和纠纷实际情况,在争议双方有调解愿望的基础上,联合政策法规、劳动监察部门在案件受理、调查、认定决定阶段耐心释法,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充分协商、积极劝解,为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提供方便,创造条件促使当事人和解,化解矛盾,避免个别申请人(或单位)恶意诉讼,有效减少诉讼案件发生。2020年市本级有2件工伤案件通过案件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防控一线人员关心关爱政策,及时办理对因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而感染的医护及相关人员工伤案件并落实相关待遇。二是抓好《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四川省部分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四川省工伤认定规程》《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出台贯彻落实。三是按照《广元市2021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全市2021年度工伤预防工作。四是全面落实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受理事项要全面进驻大厅,实现受理事项“只进一扇门”和“一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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