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检查工作
来源: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29   分享:

为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伤基金安全,12月22日至24日,市社保事务中心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由市社保事务中心分管领导带队,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基金监督科和市社保事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科、审计稽核科相关人员,以及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随机抽取的两名医疗专家参加,并按照协议医疗机构总数的20%随机抽取了四家医院。

通过听取医院汇报、查看宣传培训记录、抽查住院病历等方式检查协议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医疗服务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严格履行服务协议。经检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病历管理质量不高、不适宜用药、病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责令医院限期整改,并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反馈社保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经办工作自今年移交社保部门后,市社保事务中心立足职能,细化举措,按时足额支付工伤待遇,严格防范支付风险,确保工伤基金安全。一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完善历史工伤认定数据,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开展多领待遇追回工作,通过向工伤职工耐心细致解释政策、发出《多领待遇追回通知单》、约谈用人单位等方式,累计追回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后领取待遇38.43万元,涉及16人次。三是结合省社保信息系统运用,针对性提出建议,完善系统风险防控功能。四是加强协议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开展协议医疗机构检查,宣传工伤相关政策,促使一家协议医疗机构主动整改病历质控中发现的问题,并退回多报销医疗费3840元。

下一步,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将继续以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为己任,扎实做好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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