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广元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认定评估情况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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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0年广元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认定评估情况的通知
(广人社办发〔2020〕225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广元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广人社发〔2020〕13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和评估工作。经单位自评申报、逐级审核推荐、专家评委会综合评估评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现将认定评估情况予以公布(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扎实推进基地建设
新认定和评估合格的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充分依托现有资源,不断完善场所设备和硬件设施;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和培训课程,建设相对稳定、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合规合理使用专项经费,开展专家授课、师资培训、教材课件开发、数据库开发、课题研究等工作,逐步形成自身的培训优势和培训特色。同时,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继续教育协作机制,与重点领域权威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引入最新科研成果、先进技术经验和业务骨干,充实自身培训资源,促进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的应用推广;积极开发网络在线学习平台,建设具有专业特色的网络学习中心,不断提高在线培训和开展现代化远程教育的能力。
二、不断提升培训质量
各基地应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需要,积极承担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任务,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培训提供教学平台和培训资源。积极参与和实施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岗位培训项目。主动开展课题调研、岗位进修、能力提升、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等服务。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每个基地每年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专业技术人才。
三、严格加强基地管理
(一)各基地要健全教学组织管理、学员考核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培训登记管理、培训经费管理、后勤保障管理以及规范化的培训效果评估、跟踪反馈等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提高基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主动接受上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监督。每年12月底前,各基地应当将当年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计划一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是所推荐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使用单位,负责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对违反年度计划备案制度及有关规定,出现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现象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按照规定依法追究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直至按程序取消其市级继续教育基地资格。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基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管理使用单位,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培训的总体情况、责任目标、活动内容和实施效果等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检查评估或抽查结果作为调整、撤销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及下一阶段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0年广元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认定评估情况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9日
附件
2020年广元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认定评估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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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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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及管理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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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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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认定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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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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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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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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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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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会计财政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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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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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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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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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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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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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剑阁成人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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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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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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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广泰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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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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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合格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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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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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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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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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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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青川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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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教育局、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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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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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朝天职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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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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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撤销资格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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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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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飞扬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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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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