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9年市级表彰奖励工作全面完成
来源:表彰奖励与任免科      发布时间:2020-12-04   分享:


近日,按照《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和《广元市2019年市级表彰奖励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委办公室等80个单位“广元市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突出贡献单位”称号,授予时建平等148名同志“广元市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突出贡献个人”称号;授予市纪委监委机关等79个单位“广元市强基固本‘三大发展保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赖永红等150名同志“广元市强基固本‘三大发展保障’先进个人”称号。

2019年市级表彰奖励项目分项目投资、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社会事业发展、全面创新改革、全面依法治市、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全面从严治党9个小类别进行评选。本次评选中,市级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占总名额的比例分别为26.9%和33%;县区、乡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占总名额的比例分别达到45.6%和42.3%;体制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占总名额的比例分别达到27.5%和24.7%,真正做到了把长期在平凡岗位上忠于职守、主动担责、无私奉献、成绩卓著、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推荐评选出来,较好地体现了表彰对象重点向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和基层一线的个人和集体倾斜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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