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纵向深化发掘劳动争议基层防线能力
来源: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0-23   分享:

利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一直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把劳动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形成多层级、广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紧密依托乡镇(街道)、重点企业、村(社区)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在争议多发地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共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4家,区属企业调解组织31家、村(社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3家,全面建成多层级、全覆盖的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组织网络。

二是推进标准化建设。各基层调解组织均设有独立调解室,统一制定劳动争议调解标志和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程序、工作职责和调解员行为规范,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举措。调解工作纳入本级工作重点。以稳定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队伍为落脚点和出发点,坚持由基层调解组织推荐,保障每个基层调解组织配备至少2名公道正派、群众认可、法律政策水平较强、热爱调解工作的专(兼职)调解员,辖区基层调解组织共配备调解员123名。每年组织调解员参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培训学习,邀请专业人员对法律知识、调解技巧、调解案件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讲解、授课,不断提升调解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是突出源头预防作用。针对辖区内现共有各类用工主体单位5万余家,劳动力8.4万余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量近年来高居不下且处理难度增大的实际,利州区认真贯彻“调解优先,以裁促调”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模式,加基层调解组织工作开展力度。截至2020年9月,各级基层调解组织及时、高效调处劳动争议案370余件,为仲裁机构成功拦截200余件矛盾纠纷案,调解成功率达56%,在劳动争议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基本实现了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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