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8-28   分享:

2019年度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法行政,聚力实施“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全面参加全市“九项工作大比武”,统筹实施全市人社系统“十大提升工程”,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了新的发展。保障企业用工、组织专家服务基层等10项工作受到市级以上表扬奖励,14项工作经验在全省交流发言,农民工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2018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评名列全省第一,成功创建“四川省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先进市”。

一、劳动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2019年,全市年末城乡就业人员165.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了0.2万人,其中第一产业67.61万人,增加0.38万人;第二产业37.58万人,减少0.72万人;第三产业60.04万人,增加0.54万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上年的40.7%:23.2%:36.1%变为40.92%:22.74%:36.34%。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88万人,比上年减少0.2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1万人,比上年减少0.1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32万人,比上年减少0.01万人。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3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6%,比上年末降低0.27个百分点。年末农村人口劳务转移输出96.29万人,与2018年基本持平。其中省内转移46.95万人,省外输出49.16万人,外派劳务0.18万人;全年实现劳务收入226.25亿元,增加19.06亿元,增长9.2%。

全市实名登记20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179人,实现就业2836人,占登记总数的89.2%,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发放创业补贴117万元,促进117名大学生实现创业。认定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56个,438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招募127名“三支一扶”人员到农村基层服务。2016级民族地区“9+3”毕业生中藏族、彝族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达到96.64%、100%。

全市现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4家,从业人员362人,设立固定招聘场所92个,年服务13.5万余人次,服务用人单位3262家次,举办现场招聘会682次,促进7.3万余人实现就业和流动。

全年组织2737人参加创业培训。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56亿元,扶持自主创业人员883人,带动(吸纳)就业3670人。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2236人,创办企业1132户,创造产值3.38亿元。

全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2.77万城乡各类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服务等服务分别达2.67万人次、3.42万人次、1.65万人次。

二、收入分配

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探索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推动提高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水平。

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加大政策培训指导力度,制定改革配套办法,稳步推动我市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认定发布基本年薪基数,指导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考核兑现负责人薪酬,督促问题企业进行整改。切实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发布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7.5%,上线(预警线)为11%,下线为3%。组织开展2019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实现企业薪酬调查全市覆盖,推进建立我市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全市已建工会的企业签订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730份,覆盖职工80190人。

三、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

不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连续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已达189.8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14万人。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3.09万人,其中参保职工40.59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22.5万人,参保女性29.32万人。

2019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已达52.8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3.61万人,增加1.48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19.19万人(含省管森工),增加0.65万人;参保女性25.51万人。

全市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年末月人均领取待遇水平达到1928元。

2019年末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10.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6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其中参保职工6.98万人,增加0.1万人;参保退休人数3.31万人,增加0.06万人;参保女性3.81万人,增加0.2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3.38亿元,基金总支出78.07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9.33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3.29亿元,比上年增加7.61亿元,其中征缴收入24.80亿元,较上年减少3.58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8.58亿元,比上年增加2.66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支出44.75亿元,比上年增加4.11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8.74亿元,比上年减少5.29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09亿元,为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其中征缴收入11.2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49亿元,为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出17.95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26.74万人,比上年增加4.82万人。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8.52亿元,比上年减少0.09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2.98亿元,比上年减少0.2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4.17亿元;地方各级财政补贴0.86亿元。基金总支出6.74亿元,比上年增加0.42亿元,其中支付养老金6.59亿元,比上年增加0.54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4.13亿元。

(二)失业保险

大力实施稳岗返还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支持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失业人员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向420户企业稳岗返还6678.03万元,惠及职工4.7万人,向1987名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91.75万元。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含失地农民)16.3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万人。其中:女性7.05万人,增加0.06万人;农民工0.34万人,与去年持平;失地农民0.4万人,减少0.16万人。

全年共为0.49万名城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障,月人均领取失业金1325.73元,比上年增加124.82元,增长10.39%。1.48万名失地无业农民被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并领取失业保险金。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不含失地农民,下同)1.08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94亿元。基金总支出1.02亿元,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0.39亿元;医疗补助金支出0.1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64亿元。

(三)工伤保险

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探索工伤预防工作,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及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深入实施和扩大建筑业农民工以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同舟计划,建筑业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100%。年末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7.64万人,其中:女性7.80万人,私营企业6.49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0.47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6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68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1.36亿元。2019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2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积极防范化解社保基金支付风险,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强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查处”工作机制,严肃责任追究,保持基金严管态势。创新提出“三线目标”“三大风险”“三防监控”等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实施意见,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社会保险基金,持续推进与公安、人行等多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沟通机制,形成惩治欺诈骗保的强大合力。

(五)社会保障卡

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95.41万人,比上年增加8.41万人。全市各地均实现电子社保卡签发应用,电子社保卡签发总量为14.8万张。全市共设立564个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建成156个现场制卡网点,覆盖所有县、区。全年办理社会保障卡激活10.69万笔、密码修改1.01万笔、密码重置0.97万笔、挂失0.38万笔、参保地转移0.4万笔、现场制卡10.14万张,通过省持卡库用卡鉴权0.29亿次。实现社会保障卡在人社领域普遍应用,实现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津贴、生育津贴、就业创业补贴资金以及全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拓展社会保障卡在政务服务和民生领域应用。

四、人才人事

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执行新出台的《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全年申报评审各类职称4912名,其中高级1508名、中级1912名、初级1492名。会同市教育局研究制定《广元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教师职称申报、评审、聘用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当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403名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享受优惠政策晋升职称。持续开展中小学团队干部职称“双线晋升”工作,评审单独设立的团干部和辅导员一级教师4名。青川县川申农特产开发有限公司“‘念初心’纯蜂蜜发酵酒关键技术产业化”被批准为2019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填补了我市的项目空白。顺利完成第十一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为现代农业、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重点领域引进人才74名。及时兑现引进人才安家补助费和工作补助费,一次性拨付到位专项资金443.5万元。组织实施2019四川广元“广纳英才元来有你”引才活动月系列活动,提供引才岗位1566个,1300余名高校学生到现场参加,企业引才达成意向协议72人,学校自聘42人,医院自聘57人。探索开展“一站式”引才工作,实行“网络+现场”报名,现场面试提供岗位84个,现场签约42人。

大力开展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年末全市共有技工院校9所,在校学生9418人,当年招收新生3982人;另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30个,就业训练中心3个,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2个。组织开展“贫困家庭技能培训”9192人次。全年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7535人,其中初级7155人、中级9168人、高级951人、技师261人。核发专项能力考核证书10399人。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1212人,含技师261人。

不断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18人。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按规定提高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促进规范公正处理事业单位申诉案件。

圆满完成人事考试工作。坚守考试安全底线,着力防范考试风险,实现了零失误、零违规、零投诉“三零”目标。全年安全、圆满完成人事考试21场次,参考考生共计30007人、累计65038科次。

五、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全市劳动关系保持总体和谐稳定。不断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市县两级已全面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市本级已成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5%。扎实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探索开展日常性集体协商试点,推动营造“有事好商量”的良好氛围,全市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已签订集体合同4189户,覆盖170500人。认真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加强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安全和健康权益。

全力化解劳动人事争议。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常态开展“开标准庭、写标准文书、办标准案”(简称“三标活动”)活动,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注重加强多元化解机制的实践探索,稳步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向有条件的村(社)延伸”“建筑行业调解组织建设”“三方驻会办案”三项试点建设。进一步优化创新仲裁办案方式,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全年全市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884件,涉及劳动者910人,涉案金额3039万元,仲裁结案率97.1%;各类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人事争议1230件,涉及劳动者1330人,涉案金额2303万元,调解成功率64.7%。

加大劳动监察和根治欠薪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根治欠薪督查问责制度,建立根治欠薪工作台账,实行“双随机”抽查,全面开展专项检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强力整治。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企业诚信等级评价、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等工作。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456户,查办劳动保障监察案件19件,为144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57.4万元,全年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

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

坚持以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为目标,持续深化法治人社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加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治理,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2019年人社领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10(上年度结转98件),一审行政应诉案件结果判决维持率98%。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春风行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全省人社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人社法规政策,引导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营造浓厚人社法治氛围。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

深入实施就业扶贫、社保扶贫、人才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落实就业扶贫15条措施,调整职业培训补贴办法,开展贫困劳动者技能培训1.03万人,新增就业扶贫基地(车间)64个,组织专场招聘会146场,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者4712人,引导181个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贫困村,贫困劳动者转移就业9694人,帮助1.39万拟脱贫贫困劳动者全部实现就业。社保扶贫兜底线。全面完成省定两项民生目标任务,将全市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和部分县区已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及时为22.2万名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组织协调45名省以上优秀专家深入苍溪、剑阁、利州等6个县区开展42个项目的智力服务。举办专题讲座、学术交流等476场次,开展培训8300余人,建立了良好的沟通交流和长期合作机制,签约率达100%,得到了基层群众和受援单位的普遍欢迎,对于进一步扩大我市对外影响,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我市作为先进单位在首届四川省专家智力服务基层论坛上交流发言。申报批准四川省“四大片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研修项目2期(占全省1/5),培训基层专业技术人才220余人,获得资助经费30万元,以扶智方式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针对性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做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服务保障。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结合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温暖人社”行动。全面推进“综合柜员制”,145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借力银行、邮政等第三方平台,80%的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公共服务办理时限压缩50%以上,申请材料在2018年基础上再压减38.2%。打造“城市10分钟+农村5公里”人社服务圈,全面建成53个“全功能一窗式”区域性服务所和500个中心村服务站,实现市本级、县区和乡镇、街道(含区域性乡镇)、社区、中心村人社公共服务平台100%达标,行政村服务站点(窗口)建成率达到96%,市、县两级“社银一体化”网点覆盖面达到100%。扎实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获全省系统单项比武团体2个一等奖。

注: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部分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的,以本公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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