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告知书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9-16   分享:

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现将广元市失业补助金申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在广元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最长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发放标准

(一)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按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的80%执行

(二)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按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的50%执行。

三、申领时限

2020年12月31日。

四、申领方式

(一)网上申领

网上办理平台:国家社保平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服务(http://si.12333.gov.cn;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注册登录后,点击“个人业务”,再点击“失业待遇服务”,根据需要选择相应业务。

微信办理:搜索微信服务号“四川e就业”,实名绑定本人身份证,点击“失业保险”办理相应业务。

(二)现场申领

可到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就业部门失业保险窗口进行现场申领。

五、申领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

六、停发条件

领取期满、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七、特别提示

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且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领取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费和抚恤金等其他待遇,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八、联系电话

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0839-5572042

苍溪县失业保险服务窗口 0839-5233117

旺苍县失业保险服务窗口 0839-4222420

剑阁县失业保险服务窗口 0839-6601972

青川县失业保险服务窗口 0839-7202545

利州区失业保险服务窗口 0839-6183025

昭化区失业保险服务窗口 0839-8773200

朝天区失业保险服务窗口 0839-8625827


广元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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