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办理(补办)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办事指南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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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职称领域公共服务事项,为各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办理职称证书时,不再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文件及其评审表(初聘、补办证书、2003年以前发文的除外)。
一、服务对象
(一)广元市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评审的高校除外)。
(二)广元市评审(初聘)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扩权试点县除外)。
(三)广元市本级评审(初聘)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广元市考试取得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
二、首次办理职称证书(仅限评审类)
(一)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小2寸彩色证件照1张。
(二)《广元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发证名册》纸质表册和电子文档各1份(供单位办证统一填报,本人办证无需提供),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职称评审栏下载。初聘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文件及其评审表各1份。
三、补办职称证书(评审类)
(一)《广元市补(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职称评审栏下载填写一式2份。
(二)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文件及其评审表各1份;
(三)刊登遗失申明的报纸原件一式2份(须为市州以上公开发行、由国家统一报刊号的报纸,刊登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编号、专业、级别和取得时间),仅限须报省上补办的高级证书;补办中、初级证书不需登报刊登遗失申明。
(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小2寸彩色证件照1张。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并由单位审核人员填写“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签名确认。
四、补办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类)
(一)《广元市补(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职称评审栏下载填写,个人申请一式2份,补发申请表只需提供电子文档。
(二)提供资格证书登记表(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一式2份;
(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档,按“身份证号码+姓名.jpg”命名,jpg、jpeg格式。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并由单位审核人员填写“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签名确认。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867852753@qq.com)。
五、其他事项
(一)办理时限:工作日受理,除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的外,其余证书当场办结。
(二)办理地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大厦3楼)。
(三)不收费。
(四)咨询电话:0839—3314757、326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