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旺苍县出台疫情期间促进就业创业九条措施
来源: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2-25   分享:

为切实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的就业创业工作,旺苍县对涉及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简化,出台了旺苍县支持就业创业九条措施,让农村劳动者清晰易懂。

一、对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力给予免费职业介绍。

二、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补贴。

三、到浙江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1500元,到仙居县务工的再给予一次性生活费补贴3000元、探亲补贴500元、每月就业奖补1000元。

四、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培训,并给予30元/天·人的食宿、交通补助。

五、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吸纳10人以上的,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六、对返乡下乡创业的劳动力落实个人不高于15万元的免反担保创业贴息贷款和小微企业不高于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七、鼓励贫困劳动力创业,对创办领办创业实体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八、支持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旺苍籍在湖北务工农民工回乡创业,对首次创办且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投资超过100万元的,按每100万元再给予1万元补贴,累计不超过10万元。

九、每个贫困村开发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不少于5个,每人每月给予400元的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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