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人才在疫情 防控阻击战一线担当作为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2-04   分享:

政策解读:广元市出台20条激励措施 引导广大人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担当作为


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人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担当作为若干措施》的

通  知


广人才〔2020〕1号

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级各部门(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人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担当作为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切实抓好政策措施的宣传、落实工作,真正把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关爱传递到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进一步激励广大人才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发挥专长,在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阻击战中贡献人才智慧、践行初心使命、彰显责任担当,汇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

广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4日



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人才

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担当作为若干措施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部署,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专家人才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激励引导广大人才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当先锋、作表率,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及时补充一线专业技术人才

1.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引进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的,可简化招聘程序,设立招聘绿色通道。按程序发布招聘公告后,可由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采用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招聘,相关招聘(引进)手续可于疫情过后按程序补办。

2.全市乡镇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县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市属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加快人员补充进度。

二、开辟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

3.建立特殊评审机制,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取得显著实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突破常规、简化手续,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采取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等方式及时开展职称评审。

4.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取得显著实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打破学历、资历限制,破格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取得重大成果或突出贡献的,可打破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三、拓展岗位空间聘用一线人才

5.提高全市公立医院和疾控中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在国家、省规定标准基础上,高级可提高10%,中级可提高20%

6.疫情防控期间表现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结合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优先聘用到相应的岗位;取得显著实绩的,可申报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四、提拔重用实绩突出一线人才

7.对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取得显著实绩的优秀人才,优先提拔重用或转岗使用;取得重大成果或突出贡献的,可按规定破格提拔使用。

8.注重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人才,对取得显著实绩且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人员,可优先调任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五、落实一线人才待遇保障政策

9.在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国家关于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规定,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理、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00元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助。

10.对应急响应期间有加班值班情形的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人员,相关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11.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已参加工伤保险并被认定为工伤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优先处理,精减证明材料,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时落实相关待遇。

六、加大优秀人才培养支持力度

12.对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取得显著实绩的专家人才,可优先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13.在第七批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评选工作中,单列名额向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取得显著实绩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可于2月底前开展补充推荐,推荐人选直接进入专家终评环节,相关申报材料可于疫情过后补报。

14.对医德高尚、作出突出贡献、得到群众和同行公认的广大人才,优先申报评定为市科技拔尖人才、“蜀道英才”工程入选者、市委市政府直接掌握联系高层次人才等人才项目,给予一定支持。同时,优先推荐更高层级人才支持项目。

七、表彰奖励表现突出一线人才

15.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取得显著实绩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等及时奖励,并给予奖金激励;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为市级以上表彰项目的表彰对象。

16.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显著实绩的各级事业单位,适当提高年度考核中优秀等次的比例。

17.对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挖掘先进事迹,加大宣传力度。

八、做深做细人才服务保障工作

18.对在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集中休假疗养对象范围,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后,适时组织开展集中休假疗养。

19.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后,将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纳入“蜀道英才卡”发放范围,凭卡享受相应服务。

20.应急响应期间,组织人事部门设立人才服务专线(市人才办:3267757,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3314757),落实专人会同相关单位、社区村组等,对赴外援助、长期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和患病、进行医学观察、被采取隔离措施的专家人才,开展“一对一”联系服务,帮助办理生活用品代购、水电气费用代缴、家人照料等生活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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