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转发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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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 元 市 财 政 局
广 元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转发《关于转发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
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广人社函〔2020〕10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45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