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五个方面取消证明材料52项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19-12-20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市人社局按照2019年全市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的安排,按照“六个一律”的原则,针对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业能力建设、劳动关系等五个方面开展了证明材料的清理。共清理取消本单位要求行政相对人或服务对象提供的证明事项84项,证明材料146项,其中:市人社局此次取消证明事项42项,取消证明材料52项(直接取消证明材料8项,替代取消44项)。

一是通过网络核验手段能实现的,如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时不再提交工作人员学历证明;二是通过部门间核查能够实现的,如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再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三是由人社部门内部不同机构之间互相提供的证明材料,改为通过内部信息共享的方式实现,如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不再提交认定工伤决定书;四是积极探索告知承诺制替代开具证明,如学校在读证明、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聘用证明等;五是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再提供的,如申请更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信息不再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原件自行失效。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积极探索证明材料的替代措施,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告知承诺制等,推动实现相关事项流程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同时,将加强督促检查,对违法增加证明材料、提高证明要求、随意将行政机关的核查义务转嫁给群众和企业的现象,及时纠正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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