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社局十措施强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来源:表彰奖励与任免科      发布时间:2019-11-08   分享: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广元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着力构建“诚信广元人社”。近日,广元市人社局出台了《广元市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确保到2019年底,建成与广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框架和运行机制;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要求的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和环境,树立“信用广元人社”品牌形象。

一是加强社会保险领域诚信建设。明确社会保险领域失信行为认定、管理和披露发布等制度,规范社会保险参保行为。建设全市集中的社会保险数据库。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大社会保险基金欺诈失信行为打击力度。

二是加强劳动用工领域诚信建设。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等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依规公布我市范围内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建立覆盖全市的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劳动用工领域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信息记录,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库。

三是落实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按照《四川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双公示”工作机制,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市本级将相关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双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同步将公示内容报送至“信用广元”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各县区人社局报县区信用办和同级政府门户网站。

四是加强就业创业诚信管理。按照就业创业政策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用人单位和个人就业创业政策诚信信息记录,规范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切实提高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资金使用安全。进一步严格领取失业保险审批程序,依法追究违规领取失业保险的人员责任。

五是积极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建设和社会培训机构诚信评价。组织实施我市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建工作,评选诚信示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公示宣传。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对服务机构的设立运营、日常管理、违规处罚、抽查检查等方面情况进行全方位记录。建立培训机构行业规范,强化管理服务,引入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六是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核)、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结果等信用信息纳入档案。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考核评价制度,将诚信记录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聘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

七是加强人事考试领域诚信建设。完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招聘、职称资格等人事考试违纪违规人员数据库建设,按规定及时推送至市级有关部门。

八是加强人才领域诚信建设。完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库建设,建立人才招引诚信承诺制度。加强人才招引供求双方的诚信管理,指导用人单位和人才签订的合同中增加诚信承诺条款,督促企业兑现人才政策,落实承诺待遇;引导享受政策的引进人才,执行服务期限,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培养信用职业(专业)人才。

九是强化联合奖惩机制建设。积极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应用试点工作。推动事业单位人员诚信管理和教育、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等领域信用信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应用,将信用评价与就业创业资金使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评选表彰等挂钩。建立人社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完善“红黑名单”管理与应用机制,与市级相关部门签订联合奖惩备忘录,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衔接,落实奖惩事项和奖惩办法。

十是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完善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信息平台,归集、管理和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信息,与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双向交换信用信息。在日常业务经办过程中,及时、全面、准确采集信用信息,按期报送“信用广元”等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处理信用平台反馈的异议信用信息,保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使用、管理的安全性、及时性、规范性和有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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