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文广旅发〔2019〕127号)
各县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市级有关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全市文化艺术中、初级专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市(扩权试点县除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中从事文化艺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评审对象为具备本序列中级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市本级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受理扩权试点县委托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资格及材料要求
(一)思想政治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品质,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二)任职条件和申报程序要求
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真实、可靠、无误。推荐单位在推荐呈报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申报程序办理。
各县区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四川省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文职改〔1999〕4号)(附件1)、《四川省艺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文办发〔2016〕333号)(附件2)、《四川省群众文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文办发〔2016〕334号)(附件3)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
(三)申报专业。申报人从事的专业工作经历、专业业绩、专业成果必须与申报专业相同。填写申报评审任职资格时,必须注明申报专业。具体专业如下:
1.文物博物;
2.图书资料;
3.群众文化;
4.艺术(演员、作曲、美术、文学创作、演奏员、导演、舞美设计、艺术研究、编剧、指挥、舞台技术、动漫游戏)。
(四)相关激励政策
1.坚持重品德、重能力和重业绩的评价标准。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2.放宽基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年限,对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
(五)评审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职称评审”栏下载,A4纸双面打印后由本人手工填写,一式2份。表中所有内容都要详细填写,特别是“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及“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栏,要能准确体现申报者专业技术业绩和水平。
2.手动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下载地址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附在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3.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2份(不得少于1000字)。
4.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1份(主要说明申报人任职期内:个人基本情况、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任期内各年度考核情况)。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名并加盖公章。
5.学历学位情况
学信网、学位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通过现场在线查验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对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在网上无法查询相关信息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查。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学历、本科学历对待。
6.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继续教育,并提供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其中,在广元市继续教育网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的,申报人不再提供相关材料。
7.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业绩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8.任现职以来(至少近3年)的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9.各单位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按照原市人事局《关于在我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人职〔2005〕22号)文件要求,分别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和评审结果公示,公示结果还应在《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进行说明。申报人员须提交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及本人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情况的公示结果一式1份。
10.材料中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并备注审查原件者的姓名。县区申报人员的复印件材料需由县区主管部门加盖红印,市直申报人员的复印件由本人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评审材料包装要求
1.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包装,1人1袋,并贴上《广元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封面》,注明袋中材料份数、专业、申请者单位、姓名、拟评职务等(见附件3)。
2.申请者的任职资格证、现任专业技术聘用文件得按顺序粘贴(左侧粘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首页背面,并裁剪与《评审表》大小一致。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能与其它材料装订成册,单独使用。
4.其它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2)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
(3)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复印件;
(4)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5)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
(7)公示结果。
三、答辩要求
对学历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或不相近但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且取得工作业绩的申报人员、符合破格条件以及需进一步考核的申报人员可按程序参加答辩。
(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有效期分别为2年、1年。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四、申报评审材料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二)材料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0月20日。
(三)评审材料请用A4纸打印。评审材料不齐及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2个月内可取回,逾期将集中销毁,请各单位通知申报人自留原件。
(四)扩权县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同时附上中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一式2份,其中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份。
(五)有关申报材料如论文、著作、成果、奖励时间算至2019年9月30日,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六)材料报送地点: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科(广元市利州区万源传媒中心1213)。联系人:王敏、廖轲,电话3266165。
五、严肃评审纪律
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314757。
附件:1.《关于四川省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文职改〔1999〕4号)
2.《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办发〔2016〕333号)
3.《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办发〔2016〕334号)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要求
5.广元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包装封面)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