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水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07-02   分享:


(广水函〔2019185)

各县、区水利局,广元经开区农工办,相关企事业单位:

做好2019年全市水利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适用范围

全市(扩权试点县除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水利工程建筑、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农田水利、水文水资源、农村供排水等工作,具备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市本级申报助理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或经省人才、人事(外专)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受扩权试点县职改部门书面委托,市水利工程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可受理属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

(二)思想政治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品质,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1.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的,延缓申报。

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的,3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资格

(一)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要求

1.申报技术员。大学专科毕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水利系列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

2.申报助理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大学专科毕业的专科生,且在技术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中专毕业生且担任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要求

1.任职条件。获得水利系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且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 具有本专业的中专学历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5年以上的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专业。申报人从事的专业工作经历、专业业绩、专业成果必须与申报专业相同,提供的论文或著作内容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填写申报评审任职资格时,必须注明申报专业。

三、相关激励政策

1.坚持重品德、重能力和重业绩的评价标准。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2.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可分别按照大专学历、本科学历对待。

3.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我市急需的市外生源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各类工业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评审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免除见习期,提前1年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适当放宽基层专业技术职称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对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

四、材料要求

(一)手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请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rsj.cngy.gov.cn)“职称评审”专栏下载(A4纸双面打印后手工填写)。表中所有内容都要详细填写,特别是“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及“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栏,要能准确体现申报者专业技术业绩和水平。

(二)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下载地址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附在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三)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内容不少于1000字。

(四)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名加盖公章的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任期内各年考核情况)。

(五)学信网、学位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通过现场在线查验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对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9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在网上无法查询相关信息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由用人单位进行审查、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查。

(六)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继续教育,并提供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其中,在广元市继续教育网参加公需科目学习的,申报人不再提供相关材料。

(七)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业绩证明材料(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等)由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原件进行审查,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公章。按照广府办函〔201767号文件精神,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论文要求,可以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

(八)任现职以来(至少近3年)的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九)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及本人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情况的公示结果。公示内容、范围、方式、时间等要求,按照广人职〔200522号文件执行。公示结果还应在《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进行说明。

(十)《广元市水利系列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一览表》需由各县区水利主管部门汇总、盖章;个人纸质材料按汇总后的《广元市水利系列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一览表》顺序对应排序;申报人员全部电子文档材料需以申报人姓名分别建立文件夹,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十一)材料中复印件必须加盖鲜章并备注审查原件者的姓名。县区申报人员的复印件材料需由县区职改部门加盖公章,市直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通过现场在线查验的不再提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复印件必须由市级评审委员会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业绩材料、身份证材料由本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和审查人签字。

五、答辩要求

对学历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或不相近,但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且取得工作业绩的申报人员,可按程序参加答辩。

(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有效期分别为2年、1年。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六、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并贴上《广元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封面》,注明袋中材料份数、专业、申请者单位、姓名、拟评职务等(见附件2)。

(二)申请者的学历复印件(通过现场在线查验的不再提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各类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顺序粘贴(左侧粘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首页背面,并裁剪与《评审表》大小一致。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能与其它材料装订成册,单独使用。

(四)其它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2.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

3.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复印件;

4.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5.论文、论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复印件和业绩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

7.公示结果。

七、申报评审材料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二)时间要求。各县区申报人员材料应由水利主管部门派专人集中统一报送至广元市水利局人事科,填写《广元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名册》(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并报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831,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人所在的单位要具体落实到事业单位,评委会不受理单位兼职人员的申报材料。

(四)扩权县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同时附上中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一式两份,其中交市职改办1份。

(五)有关申报材料如论文、著作、成果、奖励时间算至2019831日。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191231日。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广元市水利局人事科联系。联系人:林莉,联系电话:0839-3261952

八、严肃评审纪律

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学历、考核、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行为规范,以及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纳入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对通过违纪违规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3314757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要求

        2.广元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包装封面)

3.广元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名册

广元市水利局

20196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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