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就业扶贫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就扶贫指发〔2019〕2号)
来源: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发布时间:2019-04-16   分享:

广元市就业扶贫指挥部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就扶贫指发〔2019〕2号

各县区就业扶贫指挥部,市就业扶贫指挥部成员单位:

《关于做好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经411日市就业扶贫指挥部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就业扶贫目标任务。

                                                        广元市就业扶贫指挥部

                                                           2019411

关于做好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做好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根据市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脱贫指办发〔201844号)要求,现就做好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发挥致富带头人带领贫困劳动者创业并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的作用,促进贫困劳动者脱贫奔康。到2020年,每个贫困村培养3名以上致富带头人,每个非贫困村培养1名以上致富带头人;每个县区建立2个以上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全市至少建立1个省级致富带头人示范性培训基地。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千名致富带头人”培训行动

1.开展培训意愿专项调查。对经农业部门遴选的致富带头人采取电话询问、组织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准确掌握致富带头人在实用技术、产业发展、创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需求,分乡镇、分项目建立实名制培训需求台账,县区汇总成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致富带头人基本情况清、培训需求准、培训目标明。

2.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根据致富带头人培训意愿和现状,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布局和项目,会同农业、林业、科技等部门,突出提升致富带头人创业能力和技术水平,精心设置培训内容,分年度制定培训计划。

3.精心组织实施培训。进一步整合农业、林业、科技等部门培训资源,形成培训合力。按照“布局合理、资源共享、公开平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县区认定2-5个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灵活时间、地点、对象,切合实际安排培训班次,采取长班与短班结合、本地与外地结合、专班与普班结合等形式,精确组织致富带头人实用技术、创业能力培训。培训过程中,强化现场培训、示范观摩、典型案例教学,有效提升致富带头人产业发展、创业实战能力。

(二)实施创业带动减贫行动

1.推动带动创业减贫。发挥致富带头人创业核心、创业导师作用,构建致富带头人吸纳贫困户参与创业、联合贫困户合作创业、帮助贫困户自主创业“三大路径”。针对有土地、山林、水域等资源的贫困户,支持致富带头人带动贫困户创业。针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贫困劳动者,支持致富带头人与贫困劳动者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创业。针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支持致富带头人与贫困劳动者结对帮扶创业,为贫困劳动者提供项目、资金、技术、市场等帮助。

2.推动吸纳就业减贫。发挥致富带头人创办企业(项目)吸纳就业作用,鼓励多形式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支持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建立就业扶贫基地(车间),鼓励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的企业(项目)开发适合贫困劳动者各类就业岗位。针对能够长期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引导致富带头人采取“合同制用工”形式,帮助稳定就业。针对只能阶段性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引导致富带头人采取“季节性用工”形式,帮助尽可能就业。针对只能在家进行生产的贫困劳动者,引导致富带头人把生产资料分发给贫困劳动者,采取“居家灵活就业”形式,帮助增加收入。

3.推动提升技能减贫。发挥致富带头人作用,通过发展产业和技术示范,带动提升贫困劳动者技术水平,使之拥有一技之长,变普通劳动者为技能劳动者,实现增收脱贫。同时,利用致富带头人创业成功项目,让贫困劳动者参与创业项目实习实训,强化模拟教学、观摩示范,提高贫困劳动者发展产业实现创业能力,提升贫困户发展潜能。

(三)实施落实政策支持行动

1.全面落实融资支持政策。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降低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门槛,鼓励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采取信用担保方式为致富带头人提供担保;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致富带头人,按规定可提供不超过3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

2.全面落实吸纳就业支持政策。鼓励致富带头人创办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人的奖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新吸纳10个以上的,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补。鼓励致富带头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村电商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新吸纳10人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补。对致富带头人创办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根据吸纳人数,按照200/人·月给予生产经营主体3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3.全面落实鼓励事业单位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致富带头人创办的企业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致富带头人创办的企业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到贫困村创办企业,可以把在企业兼职的工作业绩或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到贫困村创新创业,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位抚恤金和丧葬费规定,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创业取得的业绩和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位考核优秀比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就业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把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市上将把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作为就业扶贫的重要考核指标。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县区要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脱贫指办发〔201844号)责任分工,厘清部门责任,制定部门清单,加强部门协作,形成部门合力,共同做好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

(三)加强统计督导。建立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定期调度制度,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广元市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统计表》和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就业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市就业扶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石廷贤,13881252677,525418403@qq.com;曹辉,13881275335865841612@qq.com

附件:1.广元市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目标任务表

2.广元市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统计表


附件1

广元市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目标任务表

项目

县区

2019

2020

备注

培训基地(个)

培育人数

培训基地(个)

培育人数

其中网络创业培训人数

其中网络创业培训人数

苍溪县

1

573

100

1

573

100

旺苍县

1

273

90

1

273

90

剑阁县

1

427

90

1

427

90

青川县

1

214

60

1

215

60

利州区

1

180

60

1

180

60

昭化区

1

169

60

1

169

60

朝天区

1

171

60

1

171

60

合 计

7

2007

520

7

2008

520

附件2

广元市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培育情况

培训基地建设情况

培训情况

带动创业情况

吸纳就业情况

应当培育(人)

实际培育(人)

县级(个)

省级(个)

技能培训(人)

资金

(万元)

创业培训(人)

资金

(万元)

带动劳动者创业(人)

带动贫困劳动者创业(人)

吸纳劳动者(人)

吸纳贫困劳动者(人)

填报说明1.“应当培育”人数=本县区贫困村数量×3+非贫困村数量×1;实际培育人数指实际现有致富带头人数量,一般以各县区农业局选择的致富带头人数量为准。

2.本表中的培训对象是指各县区农业局选择的致富带头人及其领办创办企业的员工。

3.“带动劳动者创业”人数应当包含“带动贫困劳动者创业”人数,二者非并列关系。

4.“吸纳劳动者”人数应当包含“吸纳贫困劳动者”人数,二者非并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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