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晚报: 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
来源:广元晚报全媒体记者尹泽娟      发布时间:2019-02-15   分享:


  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

吸纳 10名以上贫困劳动者就业      给予企业 5万元奖补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通知》共15条,主要从五个方面加大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政策支持,助力脱贫增收。该政策从2019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1231日。

 

       吸纳10名以上贫困劳动者就业一次性给予企业5万元奖补

      在促进就地就近就业方面,通过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一次性奖补、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社保补贴政策,引导扶贫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更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帮助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通知》明确,鼓励企业和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更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吸纳10名以上贫困劳动者就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对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以工代训,根据吸纳人数,按照200/人·月给予生产经营主体3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组织劳动者到企业就业按500/人给予补助

      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交通补贴等政策,引导贫困劳动力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参与有组织劳务输出,帮助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对组织贫困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按500/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有组织输出到户籍所在地以外就业的,稳定6个月以上的,按照省外、市外省内、市内分别给予300/人、200/人、100/人一次性补贴。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活动的,按当地中央、省就业创业补助当年资金总额的2%给予补助。对在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较集中的城市或大型企业建立劳务输出服务机构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补助。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贴

      在鼓励贫困劳动者自主创业方面,通过免费开展创业培训、贷款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奖补等措施,支持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实现脱贫增收。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免费开展创业培训,优先安排入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等政策,符合条件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对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3年期内由财政全额贴息。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明显的贫困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给予1万元一次性补贴。

 

      公益岗位安置贫困劳动者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300

      在强化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方面,统筹利用各类资金、资源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贫困村利用村集体收益等开发公益性岗位。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大龄、残疾等就业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并给予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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