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
来源: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发布时间:2019-01-24   分享: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


(广人社办发〔2019〕10号

市级相关部门:

2018827,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广府发〔201819号),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380元调整为每月1650元。为确保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实际收入不下降。经2019122日七届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同意,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自201921日起调整为每月1450元。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财政局

2019124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39-3304759 传真:0839-3305419
邮箱地址:gyrsxczx@foxmail.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00号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