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一批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开考核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01-15   分享: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和广元市第十一批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将公开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执情况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17日—14日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11418:00,共有459名考生反馈愿意参加面试(公开考核)回执信息。逾期未收到回执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邀请确认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于116日—17日对已反馈愿意参加面试的人员再次通过电话、手机短信进行邀请确认。所提供电话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复审

请已反馈愿意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资料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一)118日上午9:00—下午6:00(午间不休)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2号劳动大厦6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公开考核)资格。

(二)携带岗位所要求的证件(资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等,具体见广元市第十一批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及其附件。

(三)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四)资格复审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公开考核)。

(五)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和管理始终,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引进(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公开考核

公开考核定于119日—20日在广元市城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准考证为准。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考核成绩低于70分(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引进(招聘)。

(一)博士研究生采取现场面谈交流的方式进行公开考核,择优确定拟引进对象,具体时间(含资格复审)另行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市委党校、川北幼专岗位加试技能测评,时间另行安排,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8393314757

监督电话:08393267757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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