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9-01-09   分享: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提供有力支持。本次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重大举措,主要有5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健全职称制度体系。现有11个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打通职业发展通道。促进职称与职业资格的有效衔接,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做到市与县、主管部门与行业部门(单位)间无缝对接,实现职称工作全覆盖。

 二是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将职称评价标准归结为品德、能力和业绩3个方面。把品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搞“一刀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实验室和厂房工地、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

 三是创新职称评价机制。解决评价方式单一、评价范围覆盖不全面、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不够、评审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让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引育并重,突破常规、简化手续,采取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等方式开展不定期的特殊申报评审。

 四是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职称评价的目的是使用。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全市公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职称首次聘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时,如本单位无空缺,可在市级或本县区事业单位总体岗位结构比例内统筹聘用。对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

 五是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重点处理好“放管服”的关系,把该放的放好、放活、放到位。在“放”的过程中,注重合理下放、有序承接。“放”与“管”要有机结合,政府加强宏观管理,决不能放弃监管责任,必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是人才工作的本质,建立职称评价公共服务体系,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条件和程序,切实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人才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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