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居保局三举措做好重领、冒领养老金追回工作
来源:青川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12-19   分享:

 一是严格执行重领、冒领养老金追回机制。青川县居保局根据工作实际,理顺操作流程,严格按照县到乡(镇)、乡(镇)到村(社)、村(社)到户到人的追回工作机制做好重领、冒领养老金追回工作,并将各乡镇追回工作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强化落实追回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信息数据核查比对。一方面增加了每月与机保核查比对,防止居保与机保重复参保以及重复领取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了社保新增退休人员“重领、冒领协查机制”,每一位社保新增退休人员,均在城乡居保系统进行重领协查,若有重复参保,立即为其办理退保注销业务,若有重领、冒领的,县居保局现场出具追缴单,待其到银行存入指定账户退回重领、冒领养老金后,社保局再办理待遇领取事宜。

 三是强化重领、冒领养老金追回力度。县居保局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合作,同时多次到各乡镇(村社)对重领、冒领养老金追回工作进行督导,强化追回工作力度。对经查实重领、冒领者,立即停发其养老待遇,并将人员名单下发到各乡镇(村社)予以追回。同时,加强与对应社保经办机构衔接,形成追回合力,确保重领、冒领养老金全部追回到位。

 2018年1-12月,我县追回重领、冒领养老金521人涉及金额251255.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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