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结合 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朝天区“三个三”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不差钱”
来源:朝天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12-03   分享:

为有效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欠保支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朝天区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落实源头预防、健全机制、强化监管三大举措,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

落实三大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项目所在行业单位、乡镇政府负治欠保支的主要责任,健全应急预案,完善欠薪案件和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是落实企业责任。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主体责任。重点督促总承包企业结合地方和项目实际,采取推广信息化等有力手段,规范对劳务分包企业、包工头、班组长用工施工的管理,规范项目实名制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督促总承包企业落实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直接或委托银行代发的方式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是落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和工作联动,按既分工、又合作的要求,共同推动工程立项审批从严把关、建筑市场监管整治和施工过程结算,落实建设资金监管措施,改革完善劳务分包制度,规范工程款支付,严防缺资施工、垫资施工、拖延工程款拨付及工程结算,以及以包代管、农民工工资层层分包支付等情况发生,监督落实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建立,从源头上遏制和解决工资拖欠和工程款拖欠问题。

健全三大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督促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健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目前,实名制管理覆盖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大力推行总包直发农民工工资。目前,建成6个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三是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截至目前,我区共为35家在建企业办理农民工资保证金手续,落实保证金700余万元。

强化三大监管行动

一是强化专项排查检查。以建筑类企业专项检查为重点,每季度对辖区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欠薪隐患,全面掌握并跟踪指导工资支付工作。对难以协调的重大欠薪隐患,及时向区政府报告,主管部门提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严格按照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政府和市政府的部署,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自查和实地督查,从速查办欠薪案件特别是政府工程项目欠薪案件。今年以来,开展各类专项检查4次,主动监察辖区内企业45户,抽查督查项目10个,涉及职工1500余人。

二是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全面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强化实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进行评定,对未缴存工资保证金、未规范用工行为的予以立案查处并依法限期整改,并定期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今年,对辖区内获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7家企业进行了授牌。

三是畅通维权“绿色通道”。积极畅通农民工欠薪维权网络投诉、电话举报、上门诉求等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的劳动纠纷案件实行优先受理,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原则,做到及时受理、及时调解或裁决,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并协调区司法工会等职能部门组建农民工维权小分队,不定期赴浙江、广州等城市开展维权指导,有效破解外地维权无人管现象。今年以来,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10件,远赴陕西、广东等地指导维权5人次,追讨工资待遇1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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