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四权”共治推进“放管服”改革
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18-10-15   分享:

 近年来,按照“正行风、树新风,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总体要求,广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瞄准便民、利民、惠民目标,坚持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同步推进,防止“任性”用权,确保依法行政。

 一是突出“清权”,确保“单外无权”。全面清理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完善权力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录之外无审批,法无授权不可为”。一是全面清理。对照省人社厅下发的目录清单和市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事项清单,扎实开展市本级行政权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做到无一遗漏。二是逐项归类。经过三轮比对、分析、讨论,梳理出政务服务事项315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38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权事项71项,公共服务事项206项。三是制定清单。根据四川省人社部门权力清单,制定我市权力清单,及时优化调整内容78项,进一步厘清行权类事项权力边界,明确了实施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

 二是突出“减权”,确保“法外无权”。着力取消审批事项,加大向基层放权力度,认真做好行权“减法”,防止法外设置权力。一是强化审核确认。按照职权法定和简政放权的要求,认真审查行政职权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核确认每项行政权力依据。二是精减审批事项。凡是上级要求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及时取消,累计取消行政审批事项90项、前置审批2项,及时终止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申办、注销等2项审批事项。三是面向基层放权。凡是县区人社部门可以承接的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等4项行政审批下放到扩权强县试点县,将就业创业、社保办理及劳动维权等业务办理权限下放经开区,将经办服务事项延伸到区域性乡镇118项、一般乡镇(街道)109项、中心村(社区)85项、一般村24项。

 三是突出“制权”,确保“依法行权”。积极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明晰权责。建立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的法定义务,以及不依法行使职权承担的责任。二是健全机制。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等10项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中介评估、广泛协商等程序纳入决策程序,对行政许可、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等重要事项,坚持决策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和审批流程,修订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培训监督、技能鉴定管理三个办法。三是规范执法。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主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每年抽查用人单位不少于500家,有效防止了人情监管、选择性执法。

 四是突出“晒权”,确保“阳光用权”。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建立政务微博、微信、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重大信息,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一是公开权力清单。反复讨论研究职权名称、法律依据等要素,会同政府法制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二是公开服务指南。制定人社政务服务事项指南,公开办事流程,承诺办理时限,通过门户网站、办事平台、自助查询机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将所有办事服务指南印成宣传活页,方便群众查阅。三是公开办事结果。所有人社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府一体化服务平台运行,办理过程全面公开,办事群众随时查询办理情况,加强预警超期办件信息通报。今年以来,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月均办结率99.9%,已连续五个月考评排名市级部门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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