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正式出台二十二条措施促进返乡创业
来源:朝天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10-02   分享:


 提供创办支持。按照“创业主体全覆盖、创业类型全补助”的原则,对农业、商务、税务等10余个领域涉及事项进行整理,根据创办实体的种类,制定土地优先、用能优惠、简易审批、资金补助等具体政策,并明确补助标准、申请条件、发放时间等事项,并及时在媒体公开,吸引群众返乡创业。

 提供贴息贷款。对个人创业按不超过1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最高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同时采取“政府+银行+保险”合作融资模式,为创业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提供用工补助。对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1000元/人一次性奖补。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招用毕业生给予社保补贴;对符合条件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招用3人(含3人)以下每1人奖励2000元,招用3人以上,每增加1人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预计今年将再吸引50余名人员返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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