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情况的说明
来源:监察支队综合科
发布时间: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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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
积极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政府及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指导、监督所辖用人单位贯彻实施;检查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教育,及时制止、纠正;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对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201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规范和完善了工作运行监管台账,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强化日常巡视监察。2014年,全队共巡查用人单位250户,责令补签劳动合同18525份,责令74户单位支付拖欠4518名农民工工资7033万元,督办93户用工单位按规定、按要求办理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二)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强化对用人单位的检查。至12月底,全队已检查用人单位601户、建筑工地(项目)432个、涉及农民工27381人,责令150户单位支付拖欠7042名农民工工资4587万元。
(三)认真受理、查处各类举报投诉案件,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举报投诉及信访案件134件,办结134件;立案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案件93件,结案93件。
三、部门概况
广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是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从2014年起独立预算,2014年我单位实际在职在岗5人。
四、2014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48.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8.15万元。
2014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41.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50万元等。年末结转和结余 6.30 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福利及一般性行政业务支出;项目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购买监察制服、劳动监察办案差旅费、培训费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办公设备购置、监察制服购置、差旅费、培训费等。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人员的医疗保险;
(三)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附件:1.广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2.广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4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