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来源:人力资源市场科      发布时间:2018-09-06   分享:

 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5月4日,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文件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全面贯彻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吸收了我市《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最新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了新时期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构建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共4个部分19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推动治蜀兴川广元实践,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千方百计拓宽渠道。明确从十个渠道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分别是到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参加基层服务项目,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参与科研项目实施,参加农业现代化建设,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发展新兴业态自主就业,鼓励参军入伍,支持到基层创业兴业。

 第三部分: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主要从六个方面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分别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发展的制度环境,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完善基层人才顺畅流动机制。

 第四部分: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县区要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纳入政府就业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高校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要优化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使用好人才发展、就业创业等各方面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三、《实施意见》创新举措

 与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对照,我市《实施意见》的体例、结构保持不变,结合我市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千方百计拓宽渠道。一是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方面,为落实事业单位分级分类管理和“放管服”的要求,将县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的方案核准、开考比例设置和成绩合格线划定等权限下放到县区。二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方面,为增强基层服务项目岗位的吸引力,明确了扩大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可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可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三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实施方面,明确了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承担国家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各级各类重大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签订项目聘用合同聘用高校毕业生的,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四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发展新兴业态自主就业和到基层创业兴业方面,把我市之前出台的相关政策在本文中进行了重申和强调。

 第二部分: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一是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发展的制度环境方面,明确了高校毕业生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时,要及时转移其社会保险关系,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二是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和岗位管理制度方面,创新提出全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可在现行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将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提高不超过10%;可将上一等(层)级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用于下一等(层)级岗位聘用;可将初级岗位结构比例用于中级岗位设置。县区、乡镇其他事业单位在现行规定比例的基础上,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提高不超过10%,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提高不超过20%。此举可显著扩展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空间,有利于调动其积极性。贫困县区的县、乡事业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可以统一制订岗位设置方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进行集中调控和管理,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三是完善基层人才顺畅流动机制方面,强调了基层人才正常流动和上升渠道的畅通,对基层人员参加上级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或遴选时,各县区不得在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之外设置障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均应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岗位)面向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此举有利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安心在基层工作。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39-3304759 传真:0839-3305419
邮箱地址:gyrsxczx@foxmail.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00号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