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文博、图书、群文、艺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8-09-04   分享:

(广文广新发〔201871号)


各县区文广新局,市级有关部门,局直属各单位:

做好2018年全市文博、图书、群文、艺术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工作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市(扩权试点县除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中从事文博、图书、群文、艺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评审对象为具备本序列中级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市本级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或经省人才、人事(外专)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受理扩权试点县委托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资格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专业。坚持重品德、重能力和重业绩的评价标准。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申报人从事的专业工作经历、专业业绩、专业成果必须与申报专业相同。填写申报评审任职资格时,必须注明申报专业。具体专业如下:

1.文物博物;

2.图书资料;

3.群众文化;

4.艺术:

演员 作曲 美术 文学创作

演奏员 导演 舞美设计 艺术研究

编剧 指挥 舞台技术 动漫游戏

(二)评审材料推荐要求

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因此,必须真实、可靠、无误。推荐单位在推荐呈报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申报程序办理。

1.各县区主管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四川省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文职改〔19994号)(附件1)、《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办发〔2016333号)(附件2)、《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文办发〔2016334号)(附件3)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函〔201767号)文件要求进行推荐和申报。

2.推荐单位对评审材料负责审查核实,对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特别是业绩材料、获奖证明、专业任职年限、学历学位情况、专业条件等应符合规定要求,上报材料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当地职改部门审核。

3.申报材料经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当事人评审资格外,还要对推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材料中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并备注审查原件者的姓名。县区申报人员的复印件材料需由县区主管部门加盖红印,市直申报人员的复印件由本人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核实,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和失信黑名单,取消2年的申报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各单位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按照原市人事局《关于在我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人职〔200522号)文件要求,分别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和评审结果公示。

二、评审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评审”栏下载,A4纸双面打印后由本人手工填写,一式二份。

(二)手动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三)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不得少于1000字)。

(四)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主要说明申报人任职期内:个人基本情况、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任期内各年度考核情况)。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学历学位情况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学历、本科学历对待。

87日起,职称申报不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各县区、各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验。20089月1日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各县区、各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学信网、学位网上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即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及20089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的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六)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

(七)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业绩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八)任现职以来(至少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九)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及本人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情况的公示结果一式一份,公示结果还应在《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进行说明。

三、评审材料包装要求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包装

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低度包装,一人一袋,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装入袋中。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包装

1.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包装,一人一袋,并贴上《广元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封面》,注明袋中材料份数、专业、申请者单位、姓名、拟评职务等(见附件3)。

2.申请者的任职资格证、现任专业技术聘用文件得按顺序粘贴(左侧粘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首页背面,并裁剪与《评审表》大小一致。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能与其它材料装订成册,单独使用。

4.其它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②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

③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复印件;

④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⑤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

⑦公示结果。

四、答辩要求

对学历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或不相近,但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且取得工作业绩的申报人员,可按程序参加答辩。

(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五、申报评审材料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二)材料报送时间:2018920日前。

(三)评审材料请用A4纸打印。评审材料不齐及手续不全者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2个月内可取回,逾期将集中销毁,请各单位通知申报人自留原件。

(四)扩权县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同时附上中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一式两份,其中交市职改办1份。

(五)有关申报材料,如论文论著、成果、奖励及任职资格时间均算至2018920日。

(六)材料报送地点:广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广元市万源传媒中心1014)。联系电话:0839-3266165

附件:1.《关于四川省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艺术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

3.《四川省文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要求

5.广元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包装封面)

广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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