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生育补助金申请 办事指南
来源:市就业局
发布时间:20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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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5窗口(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窗口电话:(0839) 5572030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办事指南完整版获取方式:
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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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
取件方式:现场取件
一、适用范围
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性失业人员。
二、设定依据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二十六条
三、申请条件
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性失业人员。
四、申请资料
1. 本人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
3. 住院发票
4. 生育服务证
5. 新生儿出生证明
五、数量限制
无限制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决定。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是否发放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生育补助金
十、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