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接受职业培训的补贴申请 办事指南
来源:市就业局
发布时间:20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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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15窗口(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窗口电话:(0839) 5572030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办事指南完整版获取方式:
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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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
取件方式:现场取件
一、适用范围
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服务的职业培训机构
二、设定依据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第三十一条
三、申请条件
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培训机构
四、申请资料
1. 申领培训补贴学员花名册(学员本人签名)
2. 培训学员身份证
3. 培训学员职业资格证书
4. 职业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5. 培训补贴申请表
五、数量限制
无限制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决定。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补贴发放
十、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