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书面报告 办事指南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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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人社局窗口
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窗口电话:(0839)5572053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办事指南完整版获取方式:
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
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政务便民查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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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人社局门户网http://srsj.cng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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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
取件方式:现场取件、快递送达
一、适用范围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在异地办理分公司的。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第五十七条。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省政府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衔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4〕10号)第一条。
三、申请条件
1.劳务派遣经营单位需在异地办理分公司;
2.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良好。
四、申请资料
1.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书面报告原件1份;
2.总公司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3.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办结。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同意XX劳务派遣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批复》。
十、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