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审批 办事指南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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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人社局窗口
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窗口电话:(0839)5572053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或网上原件预审后窗口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办事指南完整版获取方式:
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
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政务便民查询机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广元人社局门户网http://srsj.cng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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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
取件方式:现场取件、快递送达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办学。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主席令第55号)第八章第五十六、第五十七、第五十八、第五十九、第六十条。
三、申请条件
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后;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后;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四、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1份;
2.财务清算报告原件1份;
3.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妥善安置佐证材料原件1份;
4.学校董事会关于终止办学决议(民办)原件1份。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取件。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关于同意XX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十、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