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市医保局7号
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窗口电话:(0839)5572059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办事指南完整版获取方式:
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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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rsj.cngy.gov.cn/
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
取件方式:快递送达或现场取件
一、适用范围
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经当地物价部品批准使用的,需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当地(或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编码信息维护申请。
二、设定依据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劳社发[2000]11号第十三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第七条
三、申请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四、申请资料
编码信息维护申请表
当地卫生、物价部门有关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批文
医用材料使用说明书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法定时限:2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1个工作日(补正资料时间除外)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编码新增与信息维护
十、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