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地址、层次、类别、举办者(负责人)等变更审批 办事指南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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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人社局窗口
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窗口电话:(0839)5572053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或网上原件预审后窗口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办事指南完整版获取方式:
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
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政务便民查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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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人社局门户网http://srsj.cng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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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
取件方式:现场取件、快递送达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名称、地址、层次、类别、举办者变更。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主席令第55号)第八章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7年9月1日主席令第55号)第二章第十二条。
三、申请条件
1.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2.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四、申请资料
1.申请报告1份;
2.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由全体理(董)事或合伙人签字的原始会议纪要或决议(协议)原件1份;
3.根据变更事项内容提交变更材料复印件1份。
五、数量限制
无。
六、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制证→取件。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关于同意XX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XXX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十、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