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申报办事指南
来源:市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0-03-05   分享: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市社保局业务后台办理区窗口

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

窗口电话:(0839) 5572034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预约办理或网上原件预审后窗口办理

网上办事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gys.sczwfw.gov.cn/

办事指南完整版获取方式:

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触摸屏、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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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srsj.cngy.gov.cn/

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12345     (0839)5572233

取件方式:快递送达、现场取件或短信通知。

  1. 适用范围

统筹范围内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

二、设定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三十八条。

三、申请条件

统筹范围内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拟申请报销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的。

四、申请资料

1、广元市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鉴定费)审核表(1份,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1份,原件);

五、数量限制

无。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决定

七、办理类型及时限

承诺件。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补正资料时间除外)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九、办理结果名称

《广元市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费审批表》。

十、注意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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