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职称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8-08-22   分享:

 近日,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优化服务,我市按照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通知要求,从三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职称领域“放管服”改革。

 一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不再发放考试合格登记表。从2018年起,国家和全省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均不再发放考试合格登记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证书查询认证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可根据需要将网上打印的相关信息作为证明材料。

 二是职称申报不再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02届以后的学历、2008年9月1日后的学位查询,由各县区各部门在学信网、学位网查验。2002届以前的学历、2008年9月1日前的学位查询,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上无法查询相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学历审查并由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进行审查。

 三是进一步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继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书面承诺制度,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学历、学位、资格、业绩等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认真履行审查职责,造成假材料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将对审查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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