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下放给利州区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8-08-21   分享:

 近日,为稳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按照条件成熟一个、下放一个的原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将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下放给利州区。评审权下放后,由该区自行组织所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中小学校)的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并授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管理。

 下放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是我市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具体实践,也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中小学校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广大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39-3304759 传真:0839-3305419
邮箱地址:gyrsxczx@foxmail.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00号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