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下放给利州区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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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稳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按照条件成熟一个、下放一个的原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将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下放给利州区。评审权下放后,由该区自行组织所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区教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含民办中小学校)的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并授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管理。
下放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审权,是我市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具体实践,也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中小学校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广大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