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规划财务科      发布时间:2018-08-14   分享:

2017年度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跨越发展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全力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管理创新,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面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28项工作受到国家、省、市表扬,14项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交流,10项工作得到市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被表彰为“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

一、劳动就业

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重点群体就业平稳,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全市年末城乡就业人员164.6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6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9.9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5万人;乡村就业人员124.6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09万人。城乡就业构成比由上年的23.6%76.4%变为24.3%75.7%,城镇就业比重比上年增长0.7个百分点。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68.72万人,减少1.33万人;第二产业37.69万人,增加0.66万人;第三产业58.25万人,增加0.83万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上年的42.6%22.5%34.9%变为41.7%22.9%35.4%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98万人,比上年减少0.19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7万人,比上年增加0.0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35万人,比上年增加0.01万人。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4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5%,比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年末农村人口劳务转移输出96.55万人,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省内转移45.45万人,省外输出50.76万人,外派劳务0.34万人;全年实现劳务收入188.7亿元,增加18.08亿元,增长10.6%

全市实名登记2017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449人,实现就业2216人,占登记总数的90.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促进464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发放创业补贴464万元。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91个,275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招募165名“三支一扶”人员到农村基层服务。2014级民族地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9.8%

全年组织0.55万人参加创业培训。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55亿元,期末贷款余额4.16亿元。扶持自主创业人员695人,带动(吸纳)就业0.28万人。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0.38万人,创办经济实体3605个,创造产值14.39亿元。

全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3.26万城乡各类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服务等服务分别达2.57万人次、3.01万人次、1.43万人次。

二、收入分配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有新进展。始终坚持体现人力资本和劳动价值、促进机会公平、鼓励创新的收入分配政策,努力缩小工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持续推进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全面落实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政策。提高人民警察值勤津贴、加班补贴标准。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收入水平逐渐提升。2017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维持不变,月标准为1380元。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086元,比上年增加2707元,增长5.3%。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316元,比上年增加4009元,增长6.8%;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8646元,比上年增加4589元,增长7.2%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1311元,增长7.2%;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3944元,增长2.7%;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49205元,增长7.4%;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6311元,增长3.0%

分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67961元,增长16.5%;采矿业50333元,增长15.2%;制造业40572元,增长3.3%;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2307元,增长12.0%;建筑业43760元,增长3.9%;批发和零售业53232元,增长2.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4671元,增长10.0%;住宿和餐饮业29758元,增长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84406元,增长14.9%;金融业84236元,增长10.3%;房地产业54897元,增长6.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9934元,增长20.5%;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66941元,增长2.7%;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5126元,增长1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67150元,增长11.7%;教育业71988元,增长5.5%;卫生和社会工作87445元,增长15.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5832元,下降0.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9471元,增长4.5%

全市已建工会的企业签订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990份,覆盖职工11万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基本建立,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社会保险

始终坚持围绕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个目标,扎实推动各项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年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收入达到92.66亿元,其中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83.24亿元。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继续提高养老待遇水平,同步并轨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已达171.3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6.38万人,增加1.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36.07万人,增加0.54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20.31万人,增加1.06万人;参保女性27.46万人,增加1.03万人。年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100%

年末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已达46.3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9.21万人,增加0.45 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17.18万人,增加0.91万人;参保女性23.87万人; 年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100%

全年共有17.21万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0.91万人,年末月人均领取待遇水平达到1732.85元。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至19%,全市全年养老保险为企业减负约0.35亿元。

年末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数9.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24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其中参保职工6.86万人,增加0.09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3.1万人,增加0.15万人;参保女性3.59万人,增加0.19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94.74亿元;基金总支出68.66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6.78亿元。

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96亿元,比上年增加27.04亿元。其中征缴收入52.41亿元,较上年增加24.77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9.68亿元,比上年增加3.68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支出36.16亿元,比上年增加3.62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4.28亿元,比上年增加22.28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78亿元,为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其中征缴收入13.1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98亿元,为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出15.5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75亿元,为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基金累计结存2.75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15.02万人,比上年增加0.74万人。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7.86亿元,比上年增加0.79亿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3.11亿元,比上年增加0.54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3.52亿元;地方各级财政补贴0.69亿元。基金总支出4.9亿元,比上年增加0.35亿元,其中支付养老金4.68亿元,比上年增加0.3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0.06亿元。

(二)医疗保险

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的制度整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大医保扶贫支持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贫困人员在县域内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达90%以上。年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75.07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9.03%。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1.65万人(含其他形式农民工),增加695人,参保覆盖率99.0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3.42万人,增加204.64万人,参保覆盖率99.0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女性15.04万人,退休人员10.93万人,减少132人;私营企业5.55万人,减少792人。年末参加职工大病保险31.65万人,增加695人。

全年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数28.21万人,比上年增加0.15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人数85.28万人,比上年增加73.23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封顶线35.97万元,比上年提高3.15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封顶线18.03万元,比上年提高1.49万元。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4.51%70.01%,大病保险报销后,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到75.05%

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2.75亿元,比上年增加2.5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2.5亿元,增加2.49亿元;统筹基金收入8.04亿元,增加1.68亿元。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11.48亿元,比上年增加3.14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6.87亿元,增加2.09亿元,个人账户支出4.61亿元,增加1.06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存14.77亿元,其中统筹基金10.45亿元,个人账户积累4.32亿元。

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7.57亿元,比上年增加15.24亿元。其中缴费收入6.22亿元,中央财政补贴7.89亿元,省级财政补助1.88亿元,市及市以下各级财政补助1.26亿元,其他缴费(主要来自民政和残联的救助资金)0.14亿元,利息收入0.18亿元,其他收入0.01亿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水平450元,比上年增加30元。全年基金总支出14.29亿元,比上年增加11.96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9.38亿元。

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市共开通省内异地联网医院26家,跨省异地联网医院16家。全年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住院人次1.09万人次,总费用达1.98亿元。

(三)失业保险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平稳有力有效,落实稳岗补贴,使企业和职工受益。年末全市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含失地农民)15.5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万人。其中:女性6.79万人,增加0.59万人;农民工0.34万人,与去年持平;失地农民0.96万人,增加0.26万人。

全年共为0.51万名城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障,月人均领取失业金水平1001.27元,比上年增加32.65元,增长3.4%。有1万名失地无业农民被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并领取失业保险金。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含失地农民,下同)3.45亿元,比上年增加0.7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33亿元,增加0.77亿元。基金总支出1.75亿元,比上年减少0.34亿元,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1.3亿元;医疗补助金支出0.32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7.05亿元。

(四)工伤保险

深入实施和扩大建筑业农民工以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同舟计划,新开工建筑业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100%。年末全市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5.6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58万人;其中:女性5.44万人,农民工1.67万人,高风险企业2.7万人。全年有0.4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37亿元,比上年增加0.32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36亿元,增加0.46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1.08亿元,比上年增加0.21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0.49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市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3.46万人,其中女性6.97万人,农民工0.11万人,私营企业0.26万人。全年有0.61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0.14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0.54亿元,比上年增加0.21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54亿元,增加0.21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0.53亿元,比上年增加0.17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0.11亿元。

(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管

完善内控、内审制度,强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查处”工作机制,严肃责任追究,保持基金严管态势。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和医保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动养老保险四级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与公安、人行等多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沟通机制,形成惩治欺诈骗保的强大合力,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组织开展网络监督、专项检查和问题整改,全年归垫或收回社保基金605.43万元。受理、查处社会保险基金举报案件2件,结案率100%。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社保欺诈案件1件。

(七)社会保障卡

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截至2017年底,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263万人,比上年增加83万人。社会保障卡在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实现社会保障卡省内异地激活、密码修改与重置、挂失与解挂、查询和非关键信息变更。

四、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突出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的评价导向,有效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我市去阶梯屏障、去名额制约、补工资差额的“两去一补”职称评聘制度被评为2017年全省人才工作创新项目。全年评审各类职称4013人(高级1867人、中级1313人、初级833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2名海归博士研究生分别通过绿色通道和破格评审取得高级职称。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承接中小学和中专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首次顺利评审高级职称744人。制定出台《广元市“十三五”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确立“十三五”期间重点实施的人才发展三大任务和六大工程。突出“高精尖缺”和实用性,做好第九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围绕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生态康养旅游等重点领域引进75人(博士2人、硕士73人,市级62人、县区13人)。完成第十二批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第十三批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申报推荐工作,1名专家被批准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完成第六批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共70名)评选工作。修订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管理办法,加强对专家的宣传报道,营造尊贤重才、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申报并评审通过朝天区核桃科研所为我市首个全省“四大片区”专家服务基地。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大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和创新能力,全年累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3.25万人次。成功举办全省“四大片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研修项目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各1期,对促进产业互助融合发展进行人才培养,助力脱贫攻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利用广元市继续教育平台扎实开展“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简单实用的学习载体,有效解决工学矛盾。2所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均顺利通过考核评估,广元广播电视大学评为优秀等次。

积极践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战略思想,坚持不求我有、但求我用的柔性人才观总揽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人来华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引进境外技术、管理人才常规项目2个,分别聘请新西兰、以色列专家赴我市开展猕猴桃无病毒苗木良种繁育研究、油橄榄优质高产栽培技术指导。圆满完成油橄榄优质高产栽培技术、红阳猕猴桃早结丰产配套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有效发挥引智成果对促进增收、精准扶贫和创业就业的促进作用。顺利完成“两证整合”。坚持“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的基本原则,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软件过渡、制证机调试等前期工作,与全国同步实施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全年完成行政许可12人次。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实施意见》(广委办〔201761号)。组织推荐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李勇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四川剑阁职业高级中学、四川省广元市高级职业中学校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谢洪装配钳工技能大师工作室、谢志才白花石刻技能大师工作室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已成功纳入2017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获得国家一次性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4783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218人。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截至2017年底,全市现有技工院校9所,有在校学生8347人,当年招收新生3347人,毕业学生3004人,就业率98%;另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36个,就业训练中心7个,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2个。组织开展“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9690人。全年核发职业资格证书22093人,其中核发初级8482人、中级9046人、高级4565人。

五、人事管理

积极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加强职位管理,严把政策法规关,审查备案公务员职务任免事项84项,调任公务员36人。持续抓好县级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常态化实施工作。公务员考试安全平稳,全年共考录452人。贫困县采取放宽学历、开考比例、专业、年龄等政策适当降低门槛。突出基层导向,继续加大从大学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秀工人农民工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力度,进一步优化了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稳步推进。圆满完成省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突出公务员提能培训,出台《关于贯彻<“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实施意见》,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全年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共约11000人次参加各类培训。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放管服”,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在保留人事关系、年度考核、合同管理、岗位聘用等方面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积极营造支持鼓励创新创业的制度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基层单位空编少人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提高比例、集中设岗、比例单列、特设岗位”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通过放宽学历条件、职称(职业)资格、开考比例,赋予基层灵活管理权限等方式,促进基层加大事业单位人才招引力度,全年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7人,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总数的75.1%

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和人事考试安全工作。坚持改进办法,拓宽安置渠道,严把安置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圆满完成39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保障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严格落实人事考试各项规定,扎实开展考务人员教育培训,制定人事考试专项安全预案,实行考前违纪行为通报和考试巡查制度,确保人事考试安全圆满。全年共组织实施人事考试39场次,参考考生38645人,累计67794科次。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加强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推进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加强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大调裁审衔接和终局裁决力度,提高调解仲裁管理服务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全市各级仲裁机构共受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28件,涉及劳动者1028人,涉案金额1442万元,仲裁结案率97.9%;各类调解组织调处争议案件942件,涉及劳动者971人,涉案金额1960万元,调解成功率67.4%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在全市全面推广“双随机一抽查”工作,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检查,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加大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全市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100户次,督促用人单位与3100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等待遇4998万元,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74.7万元。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加强机关内部层级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妥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全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4件,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决定维持率100%。全年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32件,一审行政应诉案件结果判决维持率87.5%

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全省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的工作部署,从广元实际出发,将其作为全市人社系统“一号工程”,将“互联网+人社”信息化建设作为全市人社系统“头等大事”,积极推动“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基础信息化、服务机制协同化、服务行为专业化”建设,创新提出“10+5”办事圈和“50+500”工程,三年打造50个“全功能一窗式”区域性乡镇人社服务所、500个标准化中心村,不断提升人社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

标准化建设方面。结合贫困山区实际,贯彻落实全省基层平台试行标准,着力打造全市“城市10分钟+农村5公里”办事圈,出台建设“全功能一窗式”区域性乡镇服务所和中心村服务站的指导意见,按照“六有”要求,在服务人群多、区位优势好、示范效应强的中心乡镇建设10个区域性乡镇服务所;在多个相邻行政村聚集区建设100个中心村服务站,缩短群众办事时间和地理半径,实现就近就地为群众服务。积极探索推动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向乡镇、村社延伸,按照“既能延伸,更能接住”的要求,通过“现场办”“网上办”“代理办”“预约办”等方式,将人社公共服务事项应延尽延,实现服务“向前移、就近办”。

信息化建设方面。建成全市统一的城乡居医疗保险等信息系统,所有核心业务数据省、市级集中。建设全市统一社会保险工作申报平台和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查询系统,纵向贯通市县乡村四级,实现与公安、工伤、扶贫、卫计数据交换。拓展微信、自助服务机等线上渠道,线上线下服务相互支撑融合。坚持“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实现申报缴费、查询认证、生存验证、支付打印等服务事项“应上尽上”。

协同化建设方面。全面推行人社民生服务权力清单、负面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正面清单“五张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承诺“广元人社事、最多跑一次”,市本级实现“最多跑一次”达97.37%。积极推进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市本级上线221项。清理规范办理事项,优化办事流程35项,办事环节同比均减少2个环节。全面清理证明材料,全面取消无法律依据的证明,基层出具证明由16项减少到2项。创新整合经办资源,在朝天区先行先试“五险经办整合”,社会保险征收、支付及监管业务彻底分离。

专业化建设方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提升。实施“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对县区、乡镇(街道)从事就业和社保经办服务的人员共300人进行了全员培训。围绕“广元人社事、最多跑一次”工作目标,在全市系统开展“马上办”提速、“项目年”提效、“中梗阻”破解和“潜规则”破除“双提双破”专项行动,建立“马上办”“限时办”“认真办”工作制度和落实机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创新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行“日记录、周点评、月考评、年考核”,有效激发了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制定实施“万名人社政策宣传员轮训计划”,每名宣传员为周边200-300名村(居)民义务宣传人社政策法规,带动培养百万人社政策明白人。

: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正式年报数。部分统计数据与在此之前公布的数据略有出入的,以本公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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