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常抓长建设行风 落小落细规范行为
来源:剑阁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7-19   分享:

 剑阁县人社局为深入推进“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落实人社部行风建设要求,对工作人员作风纪律抓住日常、抓在经常、抓出长效,特从“语言规范”“形象规范”“服务规范”“纪律规范”“道德规范”五个方面对全县人社系统工作人员日常行为作出规范。

 在此次制定的行为规范中,既体现行业特点又尊崇服务行业基本要求;既体现鲜明时代特点又避免落入俗套有失端庄;既注重人社窗口服务的实用性、操作性又注重窗口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如:在“语言规范”中明确“接打电话时,应态度温和,音量适中”增加亲和力;在“形象规范”中要求“不得穿过于生活化的服装”,同时对窗口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即“原则上着正装”,有条件的情况下推行“职业装”。对“工作时间穿拖鞋、修指甲、脱鞋袜,男同志留长发、剃光头,女同志染怪发”等行为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在“服务规范”方面特别强调“不得冷落、刁难、训斥和歧视服务对象”“不得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当中”;在“纪律规范”方面,对“代签到、补签到、上午提前签到下午”“上班时间吃零食、聊QQ、玩微信”等违规现象进行了规范;在“道德规范”方面,重点强调了“不得随意与他人发生经济关系”、“不得向服务对象借钱借物”。

 通过此次对日常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增强了剑阁县人社系统工作人员讲政治、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培树了勤政务实、创先争优、吃苦奉献、服务群众的精神,提高了工作人员素质,树立了人社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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