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水利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水函〔2018〕179号)
各县区水务局,广元经开区农工办,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8年全市水利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一)适用范围
全市(扩权试点县除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水利工程建筑、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农田水利、水文、农村供排水等工作,具备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市本级申报助理级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市急需的市外生源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到各类工业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评审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免除见习期,提前1年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或经省人才、人事(外专)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受扩权试点县职改部门书面委托,市水务工程中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可受理属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
(二)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1.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缓申报。
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
二、申报评审资格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要求
1.申报技术员。大学专科毕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水利系列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
2. 申报助理工程师。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或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大学专科毕业的专科生,且在技术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中专毕业生且担任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3.材料要求。手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要求
1.任职条件。获得水利系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且担任助理职务二年以上;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具有本专业的中专学历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5年以上的工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2.申报专业。申报人从事的专业工作经历、专业业绩、专业成果必须与申报专业相同,提供的论文或著作内容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填写申报评审任职资格时,必须注明申报专业。
3.材料要求
(1)手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表填报的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1)。表中所有内容都要详细填写,特别是“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及“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栏,要能准确体现申报者专业技术业绩和水平。
(2)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附在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详情参照附件2)。
(3)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内容不少于1000字。
(4)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名加盖公章的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任期内各年考核情况)。
(5)学历证书(含参加工作前后的学历)。本人学历信息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查询,并提供学信网附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以前取得学历的须提供四川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学历、本科学历对待。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但鼓励申报人员参加所需的外语和计算机能力学习。
(6)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培训学习,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应不少于60学时,并提供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供近4年继续教育合格证,并以网上学习打印为准)。
(7)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复印件一式一份;业绩证明材料(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等)由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原件进行审查,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公章。按照广府办函〔2017〕67号文的精神,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作论文要求,可以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
(8)任现职以来(至少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9)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及本人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情况的公示结果。公示内容、范围、方式、时间等要求,按照广人职〔2005〕22号文件执行。公示结果还应在《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进行说明。
(10)《广元市水利系列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一览表》需由各县区水务主管部门汇总、盖章;个人纸质材料按汇总后的《广元市水利系列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一览表》顺序对应排序;申报人员全部电子文档材料需以申报人姓名分别建立文件夹,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11)材料中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并备注审查原件者的姓名。县区申报人员的复印件材料需由县区职改部门加盖红印,市直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复印件必须由市级评审委员会签字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业绩材料、身份证材料由本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和审查人签字。所有资料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核实,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和失信黑名单,取消5年的申报资格。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答辩要求
对学历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或不相近,但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且取得工作业绩的申报人员,可按程序参加答辩。
(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四、评审材料包装要求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包装
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装入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等。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包装
1.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并贴上《广元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封面》,注明袋中材料份数、专业、申请者单位、姓名、拟评职务等(见附件3)。
2.申请者的学历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各类专业(理论)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顺序粘贴(左侧粘贴)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首页背面,并裁剪与《评审表》大小一致。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能与其它材料装订成册,单独使用。
4.其它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2)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
(3)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复印件
(4)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5)论文、论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复印件和业绩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复印件
(7)公示结果
四、申报评审材料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二)时间要求。各县区申报人员材料应由水务主管部门派专人集中统一报送至广元市水务局人事科,填写《广元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名册》(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并报电子文档。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 8月 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人所在的单位要具体落实到事业单位,评委会不受理单位兼职人员的申报材料。
(四)扩权县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同时附上中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一式两份,其中交市职改办1份。。
(五)有关申报材料,如论文、著作、成果、奖励时间截止2018年8月31日,任职资格时间算至2018年9月30日。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水务局人事科联系。联系人:林莉,联系电话:0839-3261952。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要求
2.广元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包装封面)
3.诚信承诺书
4.广元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名册
广元市水务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