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课      发布时间:2018-06-08   分享: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8年度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人社函〔2018214号)

 

各技工院校、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和工作效率,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度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院校、技师学院中(详见《关于公布四川省2018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及专业的通告》),符合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扩权试点县除外)。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或经省人才、人事(外专)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受理扩权试点县委托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48号)、省职改办《关于贯彻执行〈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试行意见》(川职改〔1987〕第03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2018年度广元市技工院校教师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详见附件1)。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根据初、中级职务申报评审条件、岗位工作职责和本人自我考核情况,向本单位提交相应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书面申请和申报评审材料。专业课教师申报专业名称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中规范名称填写。

(二)学校推荐。学校要根据《评审条件》认真核实申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文化程度、任职年限、教师资格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撰写的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著作及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申报材料。学校要成立相应考评机构,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任职资格的主要依据,对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教学工作量、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综合考评。经考评同意推荐者,将其基本情况于醒目处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报学校主管部门、所在县(区)职改部门审查。

(三)材料报送。评审材料由单位审核合格后统一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

四、答辩要求

对学历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或不相近,但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且取得工作业绩的申报人员,可按程序参加答辩。

(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二)今年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中级评审工作将于8月份进行。

(三)扩权试点县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同时附上中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一式2份,其中交市职改办1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认真宣传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切实维护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评审条件。材料中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并备注审查原件者的姓名。县区申报人员的复印件材料需由县区主管部门加盖红印,市直申报人员的复印件由本人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核实,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和失信黑名单,取消5年的申报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各县区的申报材料应由主管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评委会不接受县区个人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31日,其中破格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10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及电话:职业能力建设科,陈熟,0839-3300953


附件:1.2018年度广元市技工院校教师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2.2018年度广元市技工院校教师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3.广元市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装订封面)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66


附件:
1.2018年度广元市技工院校教师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docx
2.2018年度广元市技工院校教师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docx
3.广元市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装订封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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